你好,欢迎来到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官网!

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 行业自律公约(草案)

时间:2017年01月04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 行业自律公约(草案)

日期:2017年1月4日 10:12

(第九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总则:本公约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和即将将实施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结合行业现状、性质、特点和产业特征,由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发起、全体会员单位与会员一致表决通过,在更好维护行业权利与会员权益基础上,依此公约作为行业和职业行为准则,规范产业经营秩序,塑造行业良好形象,促进中国电影产业可持续发展和繁荣。

第一条  本公约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影生产、制作、出品、营销与相关经营活动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

第二条  电影制片业从业人员自律的基本准则是:爱国、敬业、崇德、尚艺、遵规、守法、公平、正义、诚信、友善;

第三条  本公约是指导和监督电影制片业执业行为的基本准则,是本行业从业单位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基本依据;全面遵守公约才能更好维护行业形象、行业权利和会员权益;

第四条  凡是协会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均须遵守本公约,为电影系统与电影其他专业行业做出表率,发挥好产业龙头作用;

第五条  坚定文化自信,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理论修养,以党和国家大局与人民根本利益为重,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把握好正确的创作方向、审美导向,不背离和有悖于国家主权、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与民族、宗教政策;

第六条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作品产品中不宣扬色情、血腥、暴力和迷信,自觉保护国家安全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自觉抵制和唾弃庸俗、低俗及媚俗等不良倾向;

第七条  弘扬主旋律,倡导多样化,在策划制作、营销宣发影视作品过程中,牢记和秉持国家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真善美道德荣辱观,坚持作品价值品质积极向上、思想健康和不损害民族大义;

第八条  创作生产影视作品力求创新,倡导以讴歌与表现时代精神的现实题材为主,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既要坚持作品产品的类型多样、丰富多彩,又要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文化产业市场的产品需求;

第九条  创作生产过程中既要坚持创新也要严谨求实,尊重历史、尊重科学、尊重法律、尊重市场、尊重受众和社会公德;

第十条  创作生产过程中除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要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侵犯他方权益;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守,合同签署要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同业间不搞霸王条款、不恶意竞争,摒弃一切虚假行为与商业欺诈,抵制和反对一切违反市场规律、扰乱市场秩序的不实炒作;

(三)确保安全、科学和有效生产,不破坏自然环境与国家文物,不以损害演职员身心健康和他方权益为代价而谋取私利;

(四)确定演职员酬金要符合市场规律,科学把握生产成本与市场空间;自觉抑制个别演职员天价片酬,要以提高创作质量和不断培养新人来稳定、降低制作成本;酬金一旦确定就要严格履约,不故意拖欠和无理克扣;

(五)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尊重编导及演职员的劳动和付出,严格执行约定的摄制周期和劳务酬金标准,由于制作方原因造成的延期拖期和劳务纠纷,应与演职员友好协商并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六)坚持实事求是和科学严谨的职业精神,禁止违反科学规律、对市场现状作虚假放大,对影视项目故意进行不顾商业风险、市场风险的带有欺诈性质的社会融资,禁止对产品作品做虚假、夸大和一切不实宣传,不为谋求经济利益而误导投资人、社会舆论和受众;

(七)对于侵犯和损害制片人权益利益的行为,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市场运营秩序和维护行业权益的原则妥善解决,对于个别“耍大牌”演职人员的不良习气和作风要坚决抵制,必要时可通过协会公诸社会进行舆论监督和谴责,发出行业良好秩序的整体声音;

第十一条  作品产品的单位出品人与项目执行制片人要共同承担作品产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承担联合投资人、合伙人的经济责任,对所聘演职及劳务人员承担劳动人事等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倡导行业团结互助精神,同业人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自觉维护行业尊严、行业形象、行业秩序和共同利益,提倡竞争而不以任何形式进行不良竞争、恶意竞争而损害他方利益与行业整体利益,不以任何方式和行为贬损、诋毁、伤害他人名誉和声誉;

第十三条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同业规则的制定,自觉遵守国家合拍政策和我国与他国签署的有关协议与国际公约;

第十四条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树立大局观念,以加速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品质和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为己任,勇于探索、改革创新,诚实守信,主动接受和正确对待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内一切不良习气和不正之风;

第十五条  为加强本公约的执行力,拟由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设立会员诚信档案,对违反本公约行为的团体会员实行黑名单制度,视情节轻重进行业内通报、社会公布或组织处理,直至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本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为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

第十七条  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驻会机构对本公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八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向社会公示。


上一篇:明振江当选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新一任理事长
下一篇: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 第九届理事会领导和办事机构名单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我有话说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页面版权所有: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 本系统由北京华宇柏盈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开发和运维服务 京ICP备10019425号 联系电话:010-62260928